数据正在载入中...
 
     
 

数据正在载入中...
时 间 记 忆
数据正在载入中...
最 新 评 论
数据正在载入中...
专 题 分 类
数据正在载入中...
最 新 日 志
数据正在载入中...
最 新 留 言
数据正在载入中...
搜 索
用 户 登 录
数据正在载入中...
友 情 连 接
博 客 信 息
数据正在载入中...


 
收取“进场费”构成商业贿赂的处罚实例
[ 2007-8-4 22:06:00 | By: 中国红盾文摘 ]
 
收取“进场费”构成商业贿赂的处罚实例

                              四川省自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市直检处字(2006)第13

               对四川自贡汇东大酒店有限公司

                               收受商业贿赔的处罚决定

    当事人:四川自贡汇东大酒店有限公司

    住所:自贡市汇东新区汇东路16

    法定代表人:黄永福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住宿、.餐饮娱乐、卡拉OK(限分支机构经营)、

美容美发、桑拿保健、茶坊、棋牌、打字复印、服装洗涤、

体育健身、销售百货、服装、副食品、糖果、茶叶、中西糕

点(自产自销)、土特产品(批发、零售、代购代销)、烟酒

(限零售)。

        经查证:当事人于20053月至9月,在购进红酒、郎酒的经营活动中,以“专场费”、“入场费”的名义,分别收受自贡市科联实业有限公司42400.00元、自贡市汇东新区安安酒业商行20000.00元、自贡市沙湾饭店商品部75 000. 00元(均另案处理)的贿赂合计137400.00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1)款:“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的规定,构成国家工商局第60号令《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时不得收受或者索取贿赂”规定所指的收受商业贿赂行为。

      鉴于当事人是按照有关部门要求进行自查,而主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如实上报自查结果,具有从轻情节。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的规定,从轻作出如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86994. 81元。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到下述指定银

行缴清上述款项。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自贡分行

        户  名:四川省自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帐   号:51001618608050XXXXXX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于本决定收到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复议,并将复议书副本抄送我局。也可以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标签:商业贿赂 
  • 圈子:中国红盾文摘 
  • 发表评论:
    数据正在载入中...
     
    Powered by :亿企网联旗下站:亿企网联商务博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