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工商行政管理局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
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实施意见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2007年7月26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这是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又一重大举措,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面推行流通领域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同时也对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认真做好《特别规定》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必将为今后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夯实基础,为此,县局结合全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强化监管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创新方式方法,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着力解决影响农村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为建设新农村营造良好的食品消费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学习、宣传、落实《特别规定》,结合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年活动,深入贯彻实施《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使农村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农村地区食品违法行为的申诉举报率显著降低,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明显增强,农村食品安全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得到显著提高,农村市场食品安全工商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企业参与“四位一体”的监管机制进一步建立。
二、主要任务
(一)认真学习,提高驾驭《特别规定》能力。学习中要突出 “熟读、深研、领会、掌握、应用”的要求,一是县局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和各工商所所长参加,由县局一把手逐条讲解并展开讨论。一是由各所长组织各自开展集体学习,督促管片人员进行自学,解决杜绝应付差事、走过场。县局将进行随机抽查学习情况,并组织考试,以检验学习的效果。三是县局印制袖珍手册100本,人手一本,做到规定常带,常记,常用。
(二)、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法律氛围。宣传中突出“一了解三明确”,的要求要通过发放资料、广播电台新闻报道、设置展板、“一会两站”、短信平台、红盾网站、当面指导等多种形式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等开展《特别规定》的宣传,使食品生产经营者等了解《特别规定》对依法生产、进货检验、企业信用、产品召回等方面新的要求;明确其作为产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明确作为销售者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的合格证明等和建立产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进货时间等内容,以及向供货商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明确作为生产者有召回存在安全隐患产品的义务,作为销售者者有停止销售存在安全隐患产品的义务,以及生产销售者不履行处理存在安全隐患产品义务的法律责任。不断提高生产、经营者遵纪、守法意识,形成人人参与,共同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以节日食品市场为重点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严把食品准入关。整治中要突出“教育、指导、督促、查处”的要求,以《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为契机,大力开展中秋、国庆、元旦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要灵活应用《特别规定》,特别要处理好监管与服务、发展的关系,以教育、督促为先、督促经营户全面落实食品市场巡查制、食品经营者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进销货台帐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市场开办者责任制度,不断提高经营者自律意识,对拒不落实制度,不建立台帐的要集中力量坚决从快查处,并进行媒体暴光,以达到处罚一户,震慑一方的目的。
(四)大力整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企业,从源头上切实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按照食品专项整治确定的重点,以“证照是否齐全,期限是否合法、卫生是否达标”为标准严厉查处按法律法规规定应实行行政许可而无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行为,不具备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取缔。注册股要严格审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资质,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五)狠抓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食品流通、消费领域的监管。以城乡接合部、学校周边、车站等区域,重点解决“难点和盲点”问题,将监管的重点和工作重心下移,加强农村市场监管,加强对儿童食品、饮料、糕点、方便面等检查力度,以集中整治强化日常监管,以日常监管深化集中整治,不断加大对分散在村镇、城乡结合部的各类食品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的监管力度,防止假冒伪劣食品流向农村。对严重影响农村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整治,使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在农村食品市场得到有效遏制。
(六)充分发挥食品检测箱快速检测功能,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技术手段。重点在检测的“数量、频率、质量”上下工夫,不能让快速检测设备成为摆设,坚决杜绝座在电脑前编数字、填品种,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在加强集贸市场抽检力度的同时,积极配合农牧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源头检测。
(七)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增强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反应能力。根据县局制定的《某某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领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我县食品安全特点,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应急措施,落实食品安全预防、应急处置、信息报告和信息发布制度,提高处理突发事故的应急能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八)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及“一会两站”作用,完善案件举报查处制度,及时查处食品违法案件。以12315申诉、举报中心及“一会两站”为依托,及时受理、查处消费者申诉举报案件,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对消费者的举报案件做到查而不泄露消费者信息,案件查办后,及时归档,专人保管,确保举报者的人身安全。对重要案件和重大事件应按程序逐级上报,并向有关部门通报。各股室、分局、工商所根据各自工作职责,按照首问负责制的原则,认真及时的处理投诉举报案件、严格审查主体资格、严格办案程序、严格责任追究。
(九)部门联合,强化执法合力,增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透明度。《特别规定》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负总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国家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部门,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反面承担着重要职责,但在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协调下,依据职责,对产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对发现违反《特别规定》的行为,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的,及时处理;属于其他监督管理部门职责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监督管理部门。达到工作上的衔接,防止推诿扯皮。要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在流通领域监管中发现前置证件到期或过期、群体中毒等事件要及时向负有职责的行政管理部门传递,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十)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继续落实食品安全监管逐级责任制,根据县局“两图三书一栏”的监管模式,食品安全监管重心继续下移,按照“外管不漏户、内管不漏人”的原则,工商所按照分人、分片、分辖区的办法,明确干部职工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范围;明确了局与所、所与管片责任人、管片责任人与经营户的三级食品安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监督检查责任制,确保人员、时间、内容三到位。充分发挥纪检检查机构的作用,在督察、抽查、明察暗访的基础上,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监管执法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坚决进行责任追究。
三、领导机制和责任分工
按照县局年初制定的《某某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暨2007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领导小组及成员外,各工商所、股室、分局、协会责任分工如下:
办公室:协调各股室、分局、工商所对《特别规定》的落实、宣传报道;经济检查分局: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工商所:全面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宣传并具体执行《特别规定》,查办食品违法案件;法规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考试,并制定对《特别规定》宣传方案;消保股:负责对《特别规定》的宣传、在专项执法检查、督查落实《特别规定》工作情况;市管股:农村食品市场安全监管中具体检查、督查落实《特别规定》工作情况;注册股:在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准入关中贯彻落实好《特别规定》;纪检监察室:对落实《特别规定》监管执法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加以责任追究。个协、消协:加强行业自律,监督生产经营着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公众健康知识的普及、宣传,引导消费者选择合法生产经营者生产、销售的产品以及有合法标识的产品;受理消费者投诉。